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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毅是谭晓燕小学五年级的同学,也是当时班上数学老师的儿子。那是一个白净俊秀的小男生,六岁时因为身体条件好,被选去市体校学体操。学了几年后又因为实在太辛苦了,小孩子委屈大人也心痛,于是又转到普通学校上学。作为曾经的体校生,他在体育课上随随便便做几个动作就镇得全班学生都一愣一愣的。
谭晓燕一直清楚地记得,有一次体育课郑毅在学校操场上表演的单手翻跟斗,连续向前翻了七八个跟斗后以笔直标准的一字腿结束,那一连串灵活优美的肢体动作让她看呆了。幼小的心灵里,就这样记忆深刻地烙下了一个小男生的矫健身影。
郑毅只在她们小学读了一个学期就又转学走了,他父亲想办法调回了老家南昌,他跟着父亲去了南昌。他走的时候,班上很多同学按当时的风气买一本崭新的笔记本准备送给他,谭晓燕也格外精心地挑了一本。因为他已经不来学校了,笔记本就由班长收齐后送到数学老师那儿,她却很客气地退回给学生:“郑毅已经走了,这些笔记本你们自
己留着用吧。”
那本没有送出去的笔记本,谭晓燕舍不得用,一直爱惜地收藏在抽屉深处。这就是她仅有的,唯一与郑毅有关的东西。
谭晓燕之所以对郑毅的印象深刻,是因为在此之前她所见过的同龄人中,没有谁像郑毅这样特别。体校转来的小男生全然不同于身边的同学们,带给了她前所未有的新鲜感受。
郑毅之于谭晓燕,就如同乔穆之于秦昭昭,在她们单调平淡如黑白默片的生活中,他们的存在是一道独特的七彩风景,风景那边独好。教她们不得不喜爱,不得不向往。
班上的女生们在一起会谈论男生,男生们在一起也会议论女生。他们热衷于将全班的女生排名次,选出所谓的“四大美女”。钟娜是公认的班花,她除了长相好以外,还因为家境好的缘故是班上最时髦的女生,有很多漂亮衣服。班上的女生们谁也抢不走她的风头。谭晓燕在“四大美女”中也占了一席之地,她的五官单独看没什么特色,浅淡的眉,细长的眼,单眼皮,薄嘴唇,镶在一张标准得不能再标准的瓜子脸上却显得很秀气。尤其她的皮肤特别好,白里透红吹弹可破,小城人谓之水色好。
秦昭昭就没有“好水色”,她的皮肤偏黑,虽然浓眉毛大眼睛长得也不难看,但第一眼总是引不起人的注意。再加上她平时衣着朴素,又性格偏静不太爱说话,在班上女生中一直处于隐形人位置,属于多她一个少她一个都察觉不出来的那种。
谭晓燕就不同了,她是那种很打眼的女生,长得好看性格又活泼,初二时就有男生给她递纸条了。有本班的男生,也有外班的男生,稚气而认真的字迹写着一些稚气而认真的话语。每次收到的纸条她都会给秦昭昭看,每每看得她心生羡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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