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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(第1页)

这里不适合你的身份,还是早些离开吧!我不顾形象,不怕妆花的,用手指揉了揉太阳穴对莫羽说。

无碍的。莫羽一口喝干了杯里的鸡尾酒,口气淡然,看着我的眼睛里似乎多了些什么情绪,但是一闪而过,速度太快了,快的我无法捉住那丝情绪去细想。

这里人多,嘴杂,你的身份敏感。我叹了口气,和这样任性的人打交道我不擅长,位高权重的人,我惹不起,也不想惹,但是既然遇到了,又难以脱身。

我朋友为我接风,这里是她的酒吧,不必担心。莫羽的言下之意这里很安全,不会有八卦记者进入的,这倒是真的,这里能进来的人都是有些身份的,没有哪家不怕死的报社有胆子赶来这里爆料什么。因为这家店的主人根太深,背景太强大了。不过没想到她们既然是朋友,身上有相同味道,果然是一丘之貉。我冷笑了一下,放下酒杯,从高脚椅上下来,站起身,让伊文把我的包拿过来,就要离开。

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吗?见我要走,莫羽问,其实以她的能力,查我的资料轻而易举,如此问,不过是人的坚持罢了吧!脑子里胡乱的想着,却还是不想告诉她我的名字,下意识的觉得如果告诉了这个人我的名字,大概以后我的平稳生活就不会在平稳安顺。

名字不过是代号,何必执着呢。何况这里你最不应该认识的人就是我。我挥挥手,穿过人群,就想尽快离开这里。既然莫羽说这里是她朋友的地方,所以才在这里给她接风,那想来尽地主之谊的人就是这里的主人,曾经圈养我当金丝雀的女人了。不想和那个女人在多有交集,甚至如果可以都不想在和她有任何的来往,不过那只是想而已,事实根本不可能。

宝贝,你要去哪里?一到熟悉的声音从旁边传来,不用侧头去看,我也清楚这个人是谁。叹了口气,任命的低头,想装作没听到,继续加快离开的脚步,可惜来人并没有给我机会,丝毫不顾我穿着跟高十三厘米的高跟鞋,毫无怜香惜玉知心的,伸手就将我从人群里拉到了一旁的角落,人太多,对方又手劲太狠,我明显感觉到自己的脚上的高跟鞋防水台和地面亲密接吻了,一双好好的鞋子就这么糟蹋了,怎么说也是自己最近才买,还没穿上两次的罗马香槟色的公主鞋啊。叹了口气,不去继续和那个人较劲,果然,那个人手劲也放松了,将我带到旁边的安全入口走廊。才轻声轻气的问没事吧?我再次叹气,这个人从开始就这样,十年了,还是没有丝毫的变化。每次都是伤了我,才忙这认错。

吧台那有人等你呢。我先走了。收回被人拉着的手,连伪装的笑脸都一并收起。僵硬着身体,冷着脸对面前这个明明已经三十二岁的女人,却还是雌雄难辨,墨眉苍劲,一双丹凤眼微微上挑,五官深邃,高挺的鹰钩鼻子,薄薄的嘴唇,菱角分明脸型,发型干净清爽,层次不齐的长刘海被抹上了发蜡拖起来,配上利落短发,呈现出阳光少年的呆萌感有狂放不羁的逼人帅气。身上看似随意穿着水蓝色的衬衫,衬衫的扣子就系了中间三四颗,露出锁骨和里面穿着的白色束胸,衬衫的下摆一半随意的掖在牛仔裤里,一半散在牛仔裤外面,穿着浅灰色直筒的磨旧牛仔裤,脚上穿着一双英伦布洛克雕花休闲皮鞋。

看着来人,我又无法自制的叹了口气,和自己下意识的减肥保持身材护肤不同,这个看起来英气十足的帅哥,是个货真价实的女人,而且是已经年过三十的女人,天天醉生梦死,纸醉金迷,可是还是举手投足之间的帅气和自信。人比人气死人啊,看看人家的身材,看看人家的那张天生的好皮肤,总是让自己自惭形秽。天生的衣服架子,又是那样一副天不怕地不怕,天下唯我独尊的性子,很难让人不爱上吧!不仅多金,头脑灵活,而且又有这样的一个好皮囊,也难怪从来都是身边的女人不断了。

宝贝,一起过去吧,正好介绍你认识,对你工作有帮助。她的声音里没有男人声音的粗矿,也没有属于女性的妩媚,多了一些纯净和温润。

每次都是这一招,就是这一招她用了十年,不管我是否自愿,都已经被她被刻意的带入了她让我进入的圈子,为了我的家,我的事业,我也从排斥,到了习惯了,再到最后也就成了顺其自然。

我累了,想回去了。 摇头,把自己的手腕从她的手里拯救出来。一般来说,如果我坚持拒绝,如非必要,她都不会强迫我的。可是这次是例外,她的细长的丹凤眼里露出了明显的不快。

是累了,还是不想认识?或者你是不想见到我?她眯起了眼睛看着我,让我有一种狐狸盯着小白兔看的感觉。

都有。我伸手擦了擦胳膊因为她那冰冷的眼神,而起来的鸡皮嘎达。

宝贝,你最近让我很不高兴。她用舌尖轻轻舔了一下我带着黄金螺旋状的耳坠的耳唇。我无法克制的身体一颤,下意识的往后退了退。多年守身,还是不喜欢人的亲近,尤其是拿走了我处女之身的她,她在床上虽然温柔,确实需索无度。每次她靠近,我都会想起自己当年用三年青春还有自己的处女之身,换得的家庭完整,父母平安,还有自己现在的工作顺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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