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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自己前十八年的人生,叶韵从未对叶鹤亭讲起过。
因为从小,她便不是一个乖孩子。
她总觉得自己得到的太少,所以一旦拥有了一点什么,便会产生强烈的占有欲。有时候,甚至是对于不属于她的东西,她如果实在太想得到,却永不可能得到,便能下定决心明目张胆地抢过来,装作那东西本来就是自己的。
比如她清楚地记得,她在上幼儿园的时候,喜欢上了一个小朋友的一本图画书。那本图画书是小朋友的爸爸买给他的。她真的也好喜欢那本书,可是李曼瑾是绝对不会知道,也绝对不会买给她的。因为李曼瑾总是忙着恋爱、忙着分手、忙着吵架,她从来没有想过孩子是需要养育的,而不是只要生出来,自己就会顺利长大。
所以叶韵就做了一件很恶劣,也很幼稚的事:她把那本图画书上用铅笔字写的署名擦掉,然后写上了自己的名字,光明正大地摆在自己的小书桌上。
根本就用不着被发现,更像是不打自招,老师批评了她。小朋友又把署名换成了圆珠笔,心想,这样那个叫叶韵的小偷就再也抹不掉,也偷不去了吧。
可是叶韵又做了一件更恶劣的事:她把写了署名的那一页纸撕下来扔掉,然后那本图画书又成了她的所有物,又被她光明正大地摆在自己的小书桌上。
一个偏执没教养的怪小孩。
幼儿园的老师开始忧心小小年纪的她,就存在如此严重的性格障碍和心理健康问题,打电话联系了家长。
电话打了三次,李曼瑾才终于来到了学校。然而并没有什么用,李曼瑾向来对叶韵的所谓心理问题漠不关心。
“小孩子都这样,长大了不就好了吗?有必要小题大做吗?谁小的时候没偷过东西啊,难道每个人长大了都会变成贼吗?”
“主要的问题不是偷东西,而是你家孩子偷了东西还明目张胆地拿出来摆着,既不心虚也没有愧疚之心,这是很明显的——”
李曼瑾打断老师的话:“你要真觉得这孩子犯了错,你就打她就行,我是她妈我允许你们打。以后这种事不用找我,你们自己看着办吧。”
然后李曼瑾就不耐烦地走了。
李曼瑾是对的,很多小孩都偷过东西,但是并非每个人长大后都会变成贼。但是可惜的是,叶韵不属于大多数。她是那种胃口越来越大,贼心越来越重的贼。当然,她再也没偷过任何人的一本书,或者是一支笔。
她开始偷别人的喜欢,偷别人的爱。
上小学后,叶韵从一个有性格障碍的小孩,变成了人见人夸的好学生。她开始讨好每一个她想讨好的人,说他们爱听的话,做他们喜欢的事。她认真听课,她乐于助人,她是老师的乖学生,她是同学的好朋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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